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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转向东方”以来与东盟国家关系的动向及前景
[摘要]俄罗斯“转向东方”以来,出于缓解战略压力、提升政治影响力、拉动经济增长及推动国际秩序多极化等考量,与东盟国家在政治、经济和军事领域开展了积极合作。目前,俄罗斯与东盟国家的合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却与双方潜力明显不符。这主要是因为双方合作的进一步深入受到一些内部因素、西方制裁及大国在亚太地区地缘竞争的制约。与此同时,双方之间的战略信任、俄罗斯“转向东方”的长期迫切性及区域多边组织间的对接合作也为其持续推进与东盟国家的合作带来机遇。总体来看,俄罗斯与东盟国家增进合作有助于俄“转向东方”走深走实以及俄“大欧亚伙伴关系”倡议影响力的提升。俄罗斯与东盟关系的深化将对中俄两国在东南亚地区的战略协作提出更高要求,并将在一定程度上使亚太安全局势复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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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绿色金融发展及中俄绿色金融合作展望
[摘要]发展绿色经济,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的共识。绿色金融是向绿色经济过渡的重要手段和支撑,为减轻气候变化负面影响的经济活动提供金融支持。俄罗斯绿色金融发展起步较晚,目前仍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存在着制度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但通过借鉴国际经验,发展绿色债券、绿色信贷 、绿色投资基金、碳排放交易市场,逐渐形成与国情相适应的发展特色。通过对俄罗斯绿色金融发展状况的全面梳理,发现存在的问题,有助于探寻中俄绿色金融合作发展的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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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可再生能源合作:机遇与挑战
[摘要]在全球能源转型与区域地缘政治博弈加剧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合作已成为中哈能源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哈萨克斯坦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核心动因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借助绿色能源助推经济发展,构建绿色、低碳发展形象,积极融入全球可持续发展进程;二是缓解区域电力供需紧张局面、优化能源格局;三是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推动可持续发展等目标。政府为此加强政策与制度保障,包括明确的发展规划、高效的交易系统、完备的并网与消纳政策、清晰的补贴与税费优惠政策、合理的电费调节框架与机制等。在此背景下,中哈两国企业借助良好的双边关系、清晰的产业发展政策、高度契合的发展目标与理念、突出的资源与装备制造能力以及相对充裕的资金积极拓展可再生能源合作并取得丰硕成果。中资企业参与哈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模式亦呈现从传统装备出口向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融资模式(EPC+F)转变、从双边金融合作向多边开发金融倾斜的两大趋势。面对哈萨克斯坦经济波动与用电需求不足,可再生能源项目招标增速边际收窄,现有绿色电力采购协议未采用照付不议或最低采购量模式,可再生能源项目实际收益存在制度性限制,电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以及现行法律无法有效保障可再生能源项目及时、足额并网等问题,相关部门与企业可借助两国良好的政治、经济、外交关系,积极利用中国高水平绿色金融发展平台丰富哈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融资渠道;超前布局哈可再生能源装备制造产能,提升项目社会效应;探索储能、电网升级、智能电网改造等领域合作,以“股权债权结合、开发建设连续、风光并网储能、高压低压输配”模式充分发挥中资企业的产业技术与资金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