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浏览

摘要:
欧盟《数字市场法》的出台强化了对大型平台反垄断的监管,主要体现在对“守门人”规定了相应的义务,但在这些义务中与数据相关的义务对于个人数据安全具有影响,如为业务用户提供数据访问、确保最终用户数据的可移植性等义务存在数据泄露的风险。虽然《数字市场法》一再强调秉持与现有法律建立统一标准的精神,即其规定的义务不应与现有的数据保护相关法律相冲突,但其与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存在不可忽视的冲突,如何协调两部法律的关系,平衡平台有序竞争和个人数据安全两种法益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该文聚焦《数字市场法》与《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之间的冲突,展望促进两部法律相互协调的可行路径,旨在为中国数字平台反垄断法律提供经验和教训,探索反垄断法与个人数据保护相衔接的有效途径。
作者:
韩天竹、禚澳
作者单位:
韩天竹,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禚澳,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期刊:
欧亚经济
关键词:
《数字市场法》 个人数据保护 “守门人”义务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 反垄断法

欢迎阅读《欧亚经济》!您是该文第1776位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