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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尽管中国对哈萨克斯坦的投资有回报的希望,但潜在的外国投资者在哈萨克斯坦都面临失去其财产的风险。同时,由于哈萨克斯坦双边投资协定没有规定与投资国之间的争端仲裁解决方案,因此,投资者只有一种选择,即向哈萨克斯坦地方法院提出诉讼。而如果哈地方法院偏袒地方政府,投资者获得正义的可能性极小。由此,在哈萨克斯坦缺乏所需仲裁条款的情况下,中国投资者可能为了获得对自己有利的仲裁条款而进行所谓的“挑选条约”(treaty-shopping)。
作者:
琶克古丽,李丹琳译
作者单位:
琶克古丽,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李丹琳,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副编审。
期刊:
欧亚经济
关键词:
中国 哈萨克斯坦 投资风险 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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